刑检小课堂 | 检察长传授真功夫 要做真相的求证者
发布时间:2026-05-09
5月7日下午,我院“刑检小课堂”正式开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顺来为刑事检察部门干警进行了第一期业务授课,围绕案件审查的核心理念和操作方法,为干警们厘清思路、指明方向。
董顺来检察长首先从审查工作的起点——文本审查入手。他强调,审查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书,不仅是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的第一道关口,更是干警提升自身文书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他以起诉意见书为例,提出认定嫌疑人必须明确、唯一,确保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涉案事实、证据指向清晰无误。任何模糊不清、指向不明或者存在混同风险的情形,都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退回公安机关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同时,更要树立全面审查意识,仔细审阅文书中的事实撰写是否清晰完整、证据罗列是否逻辑严密、量刑情节是否准确到位。董顺来检察长提醒,审查他人文书也是提升自己写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要以审代练、审写结合,让文本审查从办案工作转化为实在的能力积累。
关于证据审查,董顺来检察长提出要充分重视对客观证据和直接证据的审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的证据分析。不能孤立地审查单个证据,而要对证据组合进行整体研判。经历“组合审查—发现矛盾—解决矛盾”的完整过程,证据链才能完整、闭合、经得起推敲。在此基础上,董顺来检察长重点强调了两个层面的“对齐”要求。一是文书对齐。起诉意见书中列明的涉案物品名称、数量、特征,扣押清单中记载的扣押物品,与随案移送清单中载明的移送物品必须一致。二是证据对齐。现场勘查笔录、人身检查笔录等文书中描述的物品情况和身体检查情况必须与物证照片、实物特征等吻合。
课程最后,董顺来检察长把话题落在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习惯养成上。他提醒青年干警,文本审查是刑检工作的基础,但绝不是刑检工作的全部。要树立亲历性办案的理念,始终保持质疑精神、踏实求证,坚持见人、见事、见行,走出案卷、走出办公室,在面对面交流中捕捉卷宗里读不到的细节,深入案件背后的事实场景,最大限度查明客观事实,实现刑事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守护公平正义的本质目的。
董顺来检察长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和切身的体会,将刑检办案中的经验方法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部门干警。大家纷纷表示,这堂课既是一次业务培训的提升课,更是一次职业操守的提醒课。
我院“刑检小课堂”还将持续开讲,为干警成长成才搭台引路、赋能续航。
